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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5-02-28 浏览量: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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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云政办发〔2024〕13号),更好地满足全市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推进昆明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昆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昆政办发〔2024〕XX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现就《分工方案》出台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先后完成了《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从总体来看,昆明市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痛点、堵点,例如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缺口大,市场活力还未能得到充分激发、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滞后等。为紧扣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六个春城”建设工作任务,出台《分工方案》,以便高质量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分工方案》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分目标要求、主要措施、组织保障三个部分,主要措施提出了6项行动、20条具体要求,旨在聚焦难点,打通堵点,突出重点,推动昆明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聚焦特殊老年人服务需求,积极发展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二是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行动。科学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开展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治理,通过盘活各类闲置资源,在街道、社区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三是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品质。四是实施养老服务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深化养老服务业态融合,支持国有企业链接整合各类涉老服务资源,通过盘活利用存量资源、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五是实施基础要素保障提升行动。落实土地供应、税费优惠、人才支撑保障,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六是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体系,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


 三、创新举措


(一)明确年度目标任务。2024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2025年底,全市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2026年底,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二)实施创建等级评定补助。对被评定为三级(三星)及以上等级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财政统筹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分别按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提升失能老年人刚需照护服务。2026年底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全市至少建有1所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

政策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昆明市民政局